用自己赠送给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办理抵押贷款,竟然被银行拒绝?惊!懵!晕!

作者:绿叶上的露珠/居秀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  

  

身为老板的李某于2014年一次性付款800余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作为生日礼物送给8岁儿子,并将该房屋登记在儿子亮亮的名下。2015年,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李某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此他提出用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子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物,结果却遭到银行拒绝贷款的通知。 

 

【公众疑问】  


一、为什么老板李某打算用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行不通?

二、父母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会引发什么问题?

三、透过本案,有何启示?


【法律分析】      


一、为什么老板李某打算用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被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在本案中,李某将房屋登记在儿子亮亮的名下从法律上说该房屋属于未成年人亮亮的财产,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应当征得全体监护人的一致同意,其次要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证明该处置行为确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如求学、治病等重大事项所需,否则相关处置行为应为无效。然而李某打算用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是为了经营自己公司需要,并不是为了亮亮的利益考虑,因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父母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可能会引发什么问题?


父母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这就意味着父母不再具有该房产的随意处置权。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的职责是: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律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实施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该财产。这样一来可能会带来诸多不便,可能会使自己陷于被动的局面,也不能更好的发挥房屋的价值,比如本案中李某就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银行办理抵押该房屋贷款受阻,若李某公司资金链一断,可能还会名危及公司的经营,严重的话会导致破产。

    

三、透过本案,有何启示?



父母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下,表明自己对孩子的爱意,但他们大多数人在做出为自己未成年子女购房办证决定时,对购房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以及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并未认真思考,绝大部分缺乏考虑或者估计不足,一旦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作为监护人,就只具有代理处置权,非为孩子的利益而不能随意处置未成年人的财产。另外,巨额财产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弊端,因此,父母为未成年人购房、办房产证,建议先咨询律师,征询律师法律专业意见、三思而后行。



创建时间:2017-03-3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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