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绿叶上的露珠/居秀律师团队
王某是深圳某建筑公司的高管,因赌博欠款200多万元,无力偿还。王某因先前与张某有生意上的来往,就与张某商定在张某处购买一批钢材,价值60万元,约定张某先交付钢材,一个星期后王某再还款。王某在得到钢材后,即将其转卖,得款55万元,但是并没有用来还张某,而是拿去继续赌博。后又输个精光。因王某一直不还款,又停了手机,张某因此报警,后王某被抓获。
【公众疑问】
一、王某的行为涉嫌什么犯罪?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二、在认定上述罪名时,应综合考虑王某的哪些因素?
三、透过本案,对于企业高管有何启示?
【法律分析】
一、王某的行为涉嫌什么犯罪?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就本案的事实而言,在客观上,王某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购买钢材的名义骗取张某财物,且数额较大。王某在得到钢材后,即将其转卖,得款55万元,但是并没有用来还张某,而是拿去继续赌博。从王某的行为来看,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张某财物的目的。王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张某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王某的上述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国《刑法》第224条第3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王某诈骗数额属于特别巨大的范围,所以王某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
二、在认定上述罪名事,应综合考虑王某的哪些因素?
在认定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时,需要综合考虑王某在行为前、行为中、行为后的客观表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价:
1、王某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
2、王某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
3、王某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
4、王某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
5、王某在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表现;
6、王某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三、透过本案,对于企业高管有何启示?
在本案中,可能王某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上述行为会使自己面临10年以上的牢狱之灾。从一个高管瞬间沦为罪犯,不免让人嘘唏。也告诫各位企业高管们要谨慎使用自己的权利,在做重大的决策前,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提前预防规避法律风险。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恶果。